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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员工辞职补偿金,如何维权?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且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符合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劳动者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无需支付补偿金。辞退职工的条件包括严重违纪、损坏设备、服务态度差等。常见的不当辞退情况包括无透明度、克扣工资、随意指责等。

法律分析

一、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二、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4、严重违章违规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如果用人单位在和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开除员工的话,那么这需要支付相关的矛盾赔偿金。如果是因为员工有相关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话,那么员工就没有获得劳动补偿金的权利。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的情况,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如果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而如果是因为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员工则没有获得劳动补偿金的权利。在辞退职工时,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并避免常见的辞退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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