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法定假日不享受3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可以签订口头协议,但不能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加班超过规定时数会有加班费。
法律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法定假日有3倍工资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与全日制用工协议不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也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并不能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在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即可以兼职。
非全日制用工也有小时数的,超过了一定的时数,就属于加班了.有加班费的。
非全日制用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解读
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解读,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但不能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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