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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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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么?企业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么当然可以。你可以与公司商谈赔偿事宜,如果达不成赔偿事宜,你可以拒绝离职。公司如果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首先公司要有相关的考核,其次要对你进行专项培训或者进行调岗,如果还不行的话,才能辞退你。不满足前面两项,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那就是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金。首先要有明确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不能由管理人员根据个人喜欢随口而说。如果未经培训或者转岗在第一次遇到不能胜任工作时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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