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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及影响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主旨:已完成产权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所有权;未完成登记但备案的买受人次之;若无登记和备案,则以占有者优先;若无占有者,则先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执行的债权人优先;其他情况下,按比例清偿违约债务。

法律分析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主要是:

(1)有数个购买人的,在数个买受人中,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数个购买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4)商品房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也无人先行事实占有的,则以先行向人民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执行实现债权人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5)其他情况下,买受人均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涉讼商品房可以在作价后按比例向买受人清偿违约债务。

拓展延伸

一房多卖引发的法律争议及其解决方案

一房多卖是指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将同一套房屋多次销售的行为。这一做法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争议。一方面,购房者可能因为无法按时入住或发现房屋已被他人购买而产生纠纷。另一方面,开发商可能因为违反销售合同、误导消费者或侵犯消费者权益而面临法律责任。解决这些争议的方案包括:建立更加严格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开发商的处罚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约束力,以及加强对开发商的宣传和销售行为监管。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减少一房多卖引发的法律争议,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在解决一房多卖引发的法律争议方面,建议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开发商违约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约束力,加强对开发商的宣传和销售行为监管,以减少法律纠纷。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房二卖的情况比较多,但不是所有情况下的一房二卖都会追究刑事责任。能够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房主在二卖房屋时,对他人的购房款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房主只是因为房价上涨,不想再按照之前的合同出售房屋,于是赶紧把房子卖给另一方并抓紧过户。这种情况下,只要卖方不想要侵吞收到手里的购房款,主动将购房款退回,并支付违约金,那么其卖房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避免因房价上涨导致的房屋贱卖的损失,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购房款,那么这种行为就仅仅是民事上的欺诈或者说是违约行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二卖对开发商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1、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在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中,影响后果比较严重,一旦发生纠纷,开发商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多种费用。

3、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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