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拆迁补偿款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于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需要征收契税。
法律分析
一、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拆迁补偿款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1、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结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对于个人而言,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重新购置住房的拆迁居民,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的房屋成交价格需要缴纳契税。以上是关于企业和个人在拆迁补偿款方面的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