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财务账户使用私人账户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 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三) 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四) 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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