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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怎么界定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双方协商确定房产归属;

2、若是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法如下:

1、协商处理。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意愿自主决定财产所有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分割;

2、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原则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写的一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写的一人名字一般是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三、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

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依法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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