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断是否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主要看是否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管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非法实施了买卖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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