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阻挡救护车,处200元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他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车身超出应急车道占用车行道的,应当将故障车警告标志设在被占用的车行道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三)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电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
(四)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五)违反规定超车的;
(六)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
(七)违反规定会车的;
(八)违反规定掉头的;
(九)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十)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十一)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十二)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20%以上的;
(十三)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十四)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照规定行驶的;
(十五)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十六)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未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的;
(十七)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