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规定是:
1、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
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的债务已达到履行期;
4、留置的财产和债权一般应以同一法律关系为基础,但商业留置除外;
5、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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