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工会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目前对工会经费管理的重要法规之一,其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应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12%缴纳工会经费。这个比例范围内的具体数值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并报送上级工会审批。如果企业工会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将会面临相应的违法责任。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工会经费的比例也有具体规定,如北京市规定企业应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10%作为工会经费,而上海市规定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7%缴纳工会经费。在缴纳工会经费时,企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保证足额缴纳:企业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否则将依法面临相应的违法责任;2. 合理分配:企业与工会应当协商确定合理的比例,并在工会经费使用时进行合理分配;3. 公开透明:企业应该公示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并进行说明,接受职工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