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1、城镇居民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50%至70%不等,根据不同项目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如门诊治疗费用、门诊手术费用、门诊诊查费用等均可报销,其中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门诊手术费用报销比例为70%,门诊诊查费用报销比例为60%;
2、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5%至90%不等,根据不同项目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如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护理费用、药品费用等均可报销,其中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手术费用报销比例为85%,护理费用报销比例为80%,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75%;
3、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90%至100%不等,根据不同项目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如大病治疗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用等均可报销,其中大病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手术费用报销比例为9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90%。
成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医保卡:在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前,需要办理医保卡,并进行实名认证;
2、选择合规医疗机构:在就医时,需选择合规医疗机构,如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避免选择未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3、注意报销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较广,但也有一些,如不包含美容整形、非必要性质的体检等。在就医前,应仔细了解医保报销范围,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无法报销;
4、按规定报销:在报销时,应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项目进行报销,不得违规操作或者虚报、夸大医疗费用等。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保留好就医凭证:在就医时,应妥善保留好所有与就医有关的凭证,如医疗收据、处方笺、病历等,以备后续报销时使用。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和规定以当地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如果有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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