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的。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1、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的,且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2、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在当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的;3、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持有在当好的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或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持有当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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