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判决标准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与此相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税务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客观方面的不同表现(提供非法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分析
一、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如何判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区分本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仅限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三种形式,即徇私办理发售发票、徇私办理抵扣税款、徇私办理出口退税。
结语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刑罚依据明确,一般情况下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相比,两者主体不同,客观方面也有所区别。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刑罚有明确规定,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九条 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