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一、单方委托鉴定是否合法
当事人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的公正性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就会同意重新鉴定。这种做法可能欠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应有一个审核的过程,而不应一概准予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足以推翻该鉴定意见的证据或者该鉴定意见有重大瑕疵。只有这样,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二、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后会怎样
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后,在结果出具后,当事人应该凭借司法鉴定结果要求责任方给于赔偿,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当事人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这时候司法鉴定结果就成为了维权的有力证据。
鉴定结论出来后,当事人不满的话可以: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