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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请病假会被开除吗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过错的除外)。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一、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要延长至哺乳期结束;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要继续履行;

3、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天多哺乳一个婴儿,母乳喂养时间增加一小时。

二、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以规定产假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公司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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