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经济损失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如果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1、如果男方的行为造成了女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那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经济损失费。例如男方私自低价售卖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女方有损失,那男方就应该要赔偿。或者因为男方转移财产导致女方有损失,女方也可以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民法典》(自2021年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男方的行为导致女方实际经济损失,女方有权要求男方赔偿经济损失费。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被少分或不分。如有争议,可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基本规定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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