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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驳回是否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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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民事案件结案方式有很多种,具体如下: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调解,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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