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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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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权,在我国民事法律上指的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一、人身权的特征

人身权是相对于财产权而言的,是指不直接体现财产价值,不一金钱来衡量的,与权利主体人身密不可分的一种绝对权。人身权具有如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固有权利,只要是民事主体都必然具备人身权;

(2)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一金钱衡量;

(3)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买卖、继承等;

(4)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权利主体特定,其他人均是义务人,都有不得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

(5)人身权可由权利主体自主支配和行使,不需要他人协助。

二、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哪些

当自己遭遇侵权行为时,如果自己的精神也得到侵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失。比如自己的特定纪念物品毁损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失。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哪些呢?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在确定其范围时应从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这两个方面出发,而我国的立法也是依照以上两方面对其加以确定。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一)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二)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三)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四)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五)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三、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

(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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