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发票开具时间:根据合同约定,进项发票应在货物装运后一定时间内开具。通常情况下,卖方应在装运后1-2个月内开具发票。
2、发票内容:进项发票应包含以下内容:发票号码、日期、卖方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币制、发票开具人和签名等。
3、发票认证:根据进口国家的税收政策,买方可能需要对进口货物的发票进行认证。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经过认证的发票。
4、发票附单:在发票背后,卖方应附上相关运输单据,如提单、运单、装箱单等,以证明货物的装运情况。
5、发票金额:发票金额应与合同约定的货物价格一致。如有折扣、优惠等情况,应在发票上注明。
6、发票开具地点:发票应在卖方国家开具,并按照进口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要求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