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监管难度大:由于朋友圈是社交媒体平台,销售者可能使用较为隐秘的方式进行推广和销售,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发现和查处。
2、电子烟监管政策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对电子烟进行了一定的监管,但相关政策可能还不够完善,对于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电子烟销售,可能存在监管盲区。
3、执法力度不足:即便监管部门发现了朋友圈中的电子烟销售行为,但由于执法力度不足,可能导致对这些行为的查处不够及时和有效。
4、公众意识淡薄:部分人可能认为电子烟是一种较为安全的烟草替代品,对其危害认识不足,从而对朋友圈中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视而不见。
5、销售者利用法规漏洞:一些销售者可能会利用法规漏洞,在朋友圈销售电子烟,以规避监管部门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