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相关的手续就合法,农村建桥不可以不办手续,建设桥梁需要资质,桥梁安全才能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3种观点: 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1种观点: 应一报社同志的咨询,本人对九江大桥坍塌事故的相关问题发表一下个人观点九江大桥坍塌事故民事赔偿及责任处罚之浅议---智健2007年6月15日一艘佛山籍运沙船“南桂机035”行航经325国道九江大桥时撞击九江大桥桥墩,造成325国道九江大桥约200米桥面坍塌,初步分析事故导致桥面有4辆汽车坠入江中,7名司乘人员以及2名桥面巡桥工人失踪,广东省各部门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处理善后工作。由于本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巨大,事故发生后涉及的民事赔偿问题及责任处罚问题也必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一下本次事故涉及的民事赔偿及责任处罚问题,希望同行及社会各界批评指正。从本次事故的性质来看,本次事故是一起水上交通事故,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社会大众对道路交通事故比较熟悉,对水上交通事故相对陌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地方相应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调整,水上交通事故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地方相应水上交通管理法规调整。本次事故发生于九江,事故发生地属于内河,因此本次事故应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及其它相应内河航运的管理规定调整。此类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是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民事赔偿及相应处罚的依据。就民事赔偿而言,由于本次事故系沙船撞击桥墩所致,在排除其它水上运输工具违章及桥墩本身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沙船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的可能性较大。此种情况下,事故造成的桥梁、车辆等财产损失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损害赔偿救济的途径、方式比较明确具体,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如果驾驶员系职务行为,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船舶所有人及实际支配人来承担,否则驾驶员与船舶所有人及实际支配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由于还可能涉及到保险、工伤、运输合同等法律关系,情况比较复杂,受害人法律救济的途径也不单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不管如何,受害人都有权向本次事故的责任方要求赔偿,同样,如果驾驶员系职务行为,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船舶所有人及实际支配人来承担,否则驾驶员与船舶所有人及实际支配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东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由于本次事故造成损失巨大,后果较为严重,事故责任方除要承担民事赔偿外,具体的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一款和第四条之规定,本次事故如果是由于沙船驾驶员的过错引起的,则驾驶员难以免除刑事处罚,而且应该适用“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量刑。当然,由于目前事故处理机关还未对事故成因及责任作出最后的判定,上述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还无法确定。对于本次事故的成因,本人疑问的是沙船是否有足够大的动力撞击桥墩致使桥面坍塌,如果桥梁设计建筑本身也存在问题,那么本次事故涉及到的民事赔偿及责任处罚问题将更为复杂,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范围将扩大,刑事处罚的罪名也不再局限于“交通肇事罪”。具体情况如何我们还需要试目以待。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首先,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提交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3种观点: 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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