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贿和受贿不是同罪。行贿和受贿在犯罪构成上不同,但对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是一样的。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3种观点: 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区别在于主观和客观方面。主观上,行贿罪共犯帮助行贿人或受贿人实现行贿意图,而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通过撮合等方式促成贿赂结果。客观上,行贿罪共犯帮助寻找、劝说、代表交付财物等行为,而介绍贿赂罪强调创造沟通、传达信息。如果行贿帮助行为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应成立行贿罪。这有利于刑法保益目的的实现。法律分析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区别如下:第一,从主观方面来看,行贿罪的共犯明确知道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在行贿人没有犯罪意图或者有犯罪意图,但是没有明确的行贿对象时,行为人通过引见、撮合等方式引起当事人产生行贿或者受贿意图或者为之确定行贿对象,应该认定行贿罪共犯。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有明确的认识,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处于第三者的地位介绍贿赂,其目的是通过自己和双方的联系、撮合而促成贿赂结果的实现,应该认定为介绍贿赂罪。第二,从客观方面来看,行贿罪共犯的关键在“帮助”,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帮助寻找行贿受贿对象、劝说行贿受贿、代表任何一方商谈财物交付及请托事项、中转贿赂财物等行为”;介绍贿赂罪的关键在“介绍”,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创造沟通、交流机会和传达信息”的行为。如果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而为行贿提供帮助行为,理应成立行贿罪,这样有利于刑法保益目的的实现。拓展延伸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特征差异及其法律影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特征差异主要体现在行为主体、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贿赂罪是指行为人以财物或其他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行为。而行贿罪则是指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行贿,使其违反职责、滥用职权或者违法为其谋取利益的犯罪行为。共犯指的是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特征差异在于行为主体的身份、行为的目的和方式等方面。在法律上,贿赂罪和行贿罪都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对犯罪者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相应的刑罚。结语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区别在于主观和客观方面。行贿罪共犯是明确知道自己在帮助行贿或受贿一方,通过引见、撮合等方式促成行贿或受贿意图的产生。而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明确自己处于第三者地位,通过联系、撮合等方式实现贿赂结果。行贿罪共犯强调帮助,介绍贿赂罪强调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在行为主体、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差异。无论是贿赂罪还是行贿罪,都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者将面临法律制裁和相应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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