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种观点: 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地域性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优缺点?撤销地域性有哪些优缺点?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 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 知识户权的地域牲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地域性是什么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1、属于混合型权利,即知识产权囊括了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利;2、属于地域型权利,即知识产权一般是以一定法域为限产生效力。例如,中国的知识产权规定一般对国外不发生法律效力;3、其他基本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单》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著作权有地域性吗著作权的保护是具有地域性的。在我们国家的著作权的规定和其他国家的规定,有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情况,所以说在我国使用我国的法律,在其他国家适用于他们国家的法律。著作权是否有地域性著作权有地域性的。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法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同样具有著作权。著作权有没有地域性著作权有地域性的。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法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同样具有著作权。
第1种观点: 区域专利竞争力比较分析 区域专利拥有量及增长速度比较。区域专利拥有量从数量上反映了一个区域的专利竞争力,而专利授权量是衡量专利拥有量的重要指标。从1985年12月到2007年12月,我国专利累计授权量达179万余件,在区域分布上从高到低依次是华东、华南、华北、特区、东北、华中、西南、西北。我国八个区域专利授权量的分布有着明显的不平衡性,授权量最多的华东区域有60万余件,而授权量最低的西北区域只有5万余件,相差12倍以上。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行动上表现为积极创新、申请专利,各区域专利授权量也因此逐年增加。近7年来,我国各地区专利授权量在2000年的基础上有了显著提高,增长率逐年增加,并且增速越来越快,但各区域间差距较大。整体上看,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增长速度最慢的是特区,其次是东北地区和西北地区。比较而言,华中地区和西南地区增长速度有变快的趋势,而特区有变慢的趋势。 区域专利结构比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其中,发明专利最能体现技术水平和价值,最能代表一个地区的专利竞争力。如图1所示,我国各区域发明专利所占比重均较低,除华北和西北外,其他地区发明专利在专利总量中所占比例不到10%,说明我国整体上专利含金量不高,而华北地区和西北地区相对而言在发明专利方面具有比较优势。除华南地区外,各地区的实用新型专利均占有50%以上的比例。华南地区外观设计专利占有60%以上的比例,说明华南地区专利的比较优势为外观设计。 区域专利来源比较。专利申请授权按来源可分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四个主体。我国各区域专利主要来源于工矿企业,其中华南地区和特区的工矿企业专利授权量超过了90%,说明它们的比较优势在于工矿企业;我国各区域机关团体专利授权量均较少,不超过10%,说明机关团体不是我国专利申请来源重点;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利授权量较多,超过30%,说明它们的比较优势在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
第2种观点: (一)与知识产权法的密切关联性一般来说,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制定,通常都采用行政手段,与一国的相关立法关系不大。而且进口国国内的立法状况,并不直接影响某种非关税壁垒的采用与实施,譬如,假定某国尚未颁布环境保,但该国海关仍然可以以环境保护为由,建立“绿色壁垒”,某些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产品进口。知识产权壁垒则必须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为前提,未确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不存在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客体,自然无从建立起知识产权壁垒。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异也直接影响知识产权壁垒的实施。这里所言立法的差异是指各国对待“平行进口”问题在法律体现中态度的差异。目前,世界各国对待“平行进口”问题,大体上可归纳为4种不同的立场。现以商标权领域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为例子以说明。(1)认为平行进口违法。持这种观点的代表性国家是韩国、挪威和法国。这些国家的立法支持商标权的“一次用尽原则”,具有地域性特征。(2)认为平行进口合法。持这种观点的代表性国家是英国。根据英国商标法的规定,带有商标货物的平行进口是被允许的。(3)认为平行进口合法,但附有条件。日本国商标法允许平行进口,但附有条件:即当在日本的商标权人或商标专用使用权人与在外国的商标权人在经济与法律上不是同一人时,或当产品质量木同时,不能允许平行进口;德国也承认平行进口为合法,但禁止国外与本国商品不同质但同商标的商品平行进口。(4)认为平行进口违法,但有例外。美国《正宗商品排外法》规定:任何贴有美国公民、公司商标的外国商品,无论是否正宗,进入美国市场均为违法,除非经美国商标权人书面同意。同时,美国《海关条例》又进一步规定,如果外国商品的商标和美国的商标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所拥有,同属一个母公司的子公司或系子、母公司关系,则贴有该商标的商品的平行进口不予禁止。
第3种观点: 提高区域专利竞争力的对策 波士顿矩阵是一种规划企业产品组合的分析方法,它将企业所有产品从销售增长率和市场占有率角度进行再组合。在坐标图上,以纵轴表示产品销售增长率,横轴表示市场占有率,将坐标图划分为四个象限,依次为“问题类”、“明星类”、“金牛类”、“瘦狗类”。通过对产品所处不同象限的划分,以保证企业不断地淘汰无发展前景的产品,实现产品及资源分配结构的良性循环。本文运用波士顿矩阵将区域专利竞争力按照区域专利授权数量和区域专利授权增长率双坐标进行二维分析,将八个区域的专利竞争力进行划分,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对策实现各区域专利的协调发展。 西南和华中地区具有低专利拥有量、高增长率的特征,属于问题类地区,但它们是在专利竞争力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因此,要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经济发展带动科教实力和企业研发能力的增强,在此过程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争取在较短的时间里以较高的增长率扩大专利拥有量。 华东、华南、华北地区具有高专利拥有量、高增长率的特征,属于明星类地区,它们可以视为高速成长的专利市场中的领导者。明星类地区应保持既有优势,努力成为未来专利市场的领导者。华东地区要继续保持工矿企业的比较优势,华北地区要继续保持在发明专利上的比较优势,华南地区要继续保持工矿企业和在外观设计上的比较优势。 东北地区和特区具有现有专利较多但增长率慢的特征,属于金牛类地区。它们的专利竞争力是很脆弱的,在其他地区专利拥有量迅速增长的情况下,东北地区和特区较低的增长率如不加以改变,这个强壮的金牛可能就会变弱。东北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但东北地区拥有明显的科教优势,普通大专院校1所,占全国的11.3%,本科院校78所,占全国的12.4%,专业技术人才210万人,占全国的10%。因此,东北地区亟需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工矿企业都应在开发、保护专利技术方面有更大的作为。特区经济发展位居我国各区域排名榜首,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方面也是其他区域的榜样。以地区为例,作为一个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一直重视发挥知识产权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这必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因此,在特区以专利保护自己的核心技术对于增强国际竞争力是一条捷径,同时也是必经之路。 西北地区具有专利拥有量少且增长率低的特点,西北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各单位还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提高西北地区专利竞争力首先就要加速西北地区经济发展,重中之重为加速西部大开发,同时促进区域专利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西北地区的知识产权意识。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西部地区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投资,工矿企业必将随之增多,西北地区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因此,要及时向工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灌输知识产权意识,使他们尽早形成以知识产权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思维。 此外,官产学研结合在我国各个区域刚刚起步,合作的空间较大,因此实现官产学研紧密结合对于区域专利竞争力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基础性技术研究和培养人才需要大学的工科院系及有关科研单位做大量的工作,新技术原理的实用性转化需要改变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脱离的状况。在我国,专利来源主体为工矿企业,其次为大专院校与科研单位,机关团体不是我国专利来源重点,但机关团体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上的作用不可忽视。是产学研结合的桥梁,对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四方联手,以为主导,通过的组织和引导促进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协同合作,把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智力充分运用到产业发展上,加速区域专利的开发与保护,增强区域专利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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