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制度出台前首先,我们必须取得一个共识,那就是,规章制度的目的与入口是员工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出台任何制度的目的不是管住员工,而是帮助员工做的更好,帮助员工更出色。这点非常重要,是土壤,是地基,只有打通了这个观念,我们才可以更好的往前走,否则就不谈什么执行了。可是,绝大多数情况下,在出台制度之前,执行者也就是我们的员工,有多少程度的参与?领导者与执行者有多少的互动?这个过程做的越扎实,执行起来就会越顺畅。在取得了大家的同意与支持后,制度执行就自然不是问题了。而不是某些高管干部在办公室把会一开,于是乎出台一个规章制度,然后政令宣达,违者必究,这是强权的做法,效果往往很糟糕。再者,就是笔者开始提到的,制度出台后要宣导,要做教育培训,不断的强化,要让大家熟悉制度的内容,这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既然您认为这个制度很重要,那么就要加大培训宣导力度。如果你不宣导,不培训,员工就有理由推断这个制度不重要,既然不重要,那我干嘛要执行呢?2、制度执行中制度执行中,要坚持原则,堵住好破窗是关键,什么是破窗?举个例子,如果一排窗户,有一个破了,如果不采取措施,久而久之就会出现一大堆的破窗。所以,一旦有人违反规章制度,没有人去纠偏,给予相应的处理与回应,那么就是在鼓励大家继续这样做。所以,这个时候立刻执行就显得非常重要,无论这个人是谁,也不管是落后分子还是先进代表,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个过程中,最大的破窗往往就是企业老板本人,即不断的破坏自己制定的制度,或者纵容这样的破坏者。笔者曾经在给一位从事钢结构工程的企业老板做咨询顾问时,记得他有一位很得力的干部违规将公司的材料弄坏了,在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时,老板却出来说话算了,他又不是故意的。这样下去,如何执行?这样的公司怎么会有执行力?甚至还有老板自己带头破怀规则,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自己在赌场上赌钱,却大声的呼喊禁止赌博?老板每天都在播不良的种子,最后结出来的果自然就会中毒。这样恶性循环就会导致情况越来越糟糕,这样的公司如何会有执行力?另外,当我们的领导在发布指令后,一定要与员工进行确认。例如,您让员工三点整到四楼,员工回答YES,但往往我们收获到的结果是,员工四点整到达三楼。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领导没有与员工进行有效确认,领导发布指令后,如果要求员工把指令复述一遍,结果会完全不一样。这就是领导者的免责,道理很简单。领导者如果能有效的免责,员工就会百分百承担责任。记得有位管理大师讲过,管理上的问题,70%是由于沟通不到位而导致成的。所以,上下级的沟通确认非常有利于执行落地。3、制度执行后制度执行后要进行质询,笔者强烈建议领导者与执行者必须阶段性(例如每月一次)的质询,质询的过程我们会了解到员工的执行情况,哪些地方还可以做的更好,哪些地方是制度本身的问题.所以,领导者经常到执行者的现场去体验一下,倾听大家的声音,感受大家的工作环境,这样就很利于很多规章制度的改善与优化,日本企业提出的现场管理,即现地、现物、现认也就是这个道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种观点: 1、制度出台前首先,我们必须取得一个共识,那就是,规章制度的目的与入口是员工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出台任何制度的目的不是管住员工,而是帮助员工做的更好,帮助员工更出色。这点非常重要,是土壤,是地基,只有打通了这个观念,我们才可以更好的往前走,否则就不谈什么执行了。可是,绝大多数情况下,在出台制度之前,执行者也就是我们的员工,有多少程度的参与?领导者与执行者有多少的互动?这个过程做的越扎实,执行起来就会越顺畅。在取得了大家的同意与支持后,制度执行就自然不是问题了。而不是某些高管干部在办公室把会一开,于是乎出台一个规章制度,然后政令宣达,违者必究,这是强权的做法,效果往往很糟糕。再者,就是笔者开始提到的,制度出台后要宣导,要做教育培训,不断的强化,要让大家熟悉制度的内容,这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既然您认为这个制度很重要,那么就要加大培训宣导力度。如果你不宣导,不培训,员工就有理由推断这个制度不重要,既然不重要,那我干嘛要执行呢?2、制度执行中制度执行中,要坚持原则,堵住好破窗是关键,什么是破窗?举个例子,如果一排窗户,有一个破了,如果不采取措施,久而久之就会出现一大堆的破窗。所以,一旦有人违反规章制度,没有人去纠偏,给予相应的处理与回应,那么就是在鼓励大家继续这样做。所以,这个时候立刻执行就显得非常重要,无论这个人是谁,也不管是落后分子还是先进代表,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个过程中,最大的破窗往往就是企业老板本人,即不断的破坏自己制定的制度,或者纵容这样的破坏者。笔者曾经在给一位从事钢结构工程的企业老板做咨询顾问时,记得他有一位很得力的干部违规将公司的材料弄坏了,在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时,老板却出来说话算了,他又不是故意的。这样下去,如何执行?这样的公司怎么会有执行力?甚至还有老板自己带头破怀规则,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自己在赌场上赌钱,却大声的呼喊禁止赌博?老板每天都在播不良的种子,最后结出来的果自然就会中毒。这样恶性循环就会导致情况越来越糟糕,这样的公司如何会有执行力?另外,当我们的领导在发布指令后,一定要与员工进行确认。例如,您让员工三点整到四楼,员工回答YES,但往往我们收获到的结果是,员工四点整到达三楼。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领导没有与员工进行有效确认,领导发布指令后,如果要求员工把指令复述一遍,结果会完全不一样。这就是领导者的免责,道理很简单。领导者如果能有效的免责,员工就会百分百承担责任。记得有位管理大师讲过,管理上的问题,70%是由于沟通不到位而导致成的。所以,上下级的沟通确认非常有利于执行落地。3、制度执行后制度执行后要进行质询,笔者强烈建议领导者与执行者必须阶段性(例如每月一次)的质询,质询的过程我们会了解到员工的执行情况,哪些地方还可以做的更好,哪些地方是制度本身的问题.所以,领导者经常到执行者的现场去体验一下,倾听大家的声音,感受大家的工作环境,这样就很利于很多规章制度的改善与优化,日本企业提出的现场管理,即现地、现物、现认也就是这个道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种观点: 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消防工程公司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制度一般包括管理大纲、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过失责任解决方法。公司制度是公司为了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公司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第2种观点: 公司法公司制度的制定流程是:规章制度需要的形成和议案提出;审查、立项;起草;讨论批准;公示。优秀的规章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只有根据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制作程序,才能真正制作出满足企业需要的好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的规章制度,如涉及到职工的权益,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向职工公示。以便员工遵守执行。一、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优秀的规章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只有根据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制作程序,才能真正制作出满足企业需要的好规章制度。好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规章制度需要的形成和议案提出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根据企业的状况和科学合理的预测,发现需要在哪些方面设立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哪些方面需要利用制度推动企业的发展,哪些制度需要变革,并根据企业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的各部门的规章制度设立提案权的规定,提出规章制度立、改、废的议案,提案应说明理由。在这个阶段,企业也可借助专家的力量预测规章制度的需要,如需要哪些劳动规章制度,可咨询劳动法方面的实务专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规章制度的需要可咨询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方面的有关专家等。2、审查、立项企业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及其他有权部门就提出的议案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提案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应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起草。在这个阶段,除非一些特别简单的制度可由企业自己制作外,宜聘请规章制度设计的专业人士介入。3、起草负责起草规章制度的人员、专家,应仔细研究提案说明,明确要设立的规章制度的目的。然后应用规章制度制作技巧,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在这个阶段,其他部门应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4、讨论批准草案完成后交有关部门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如有必要,根据讨论意见作必要的调整。最后交有关部门批准或通过5、公示经批准后的规章制度,如涉及到职工的权益,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向职工公示。以便员工遵守执行。每个公司都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这对于企业的良好运营发展以及约束员工积极的工作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因此对待需要公示和执行的公司法律制度必须要谨慎,并且需要经过一系列严密的流程,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调整。
第3种观点: 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经营,即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领导体制上体现领导专家化、领导集团化、领导民主化。建立起以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战略?体系。:;战略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正确的经营思想又是优化战略的先导,因此在管理上必须树立起竞争观念、市场观念、金融观念.时间观念、质量观念、信息观念、以人为中心的观念以及法制观念。建立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培训与考核制度。建立和实施好该项制度,能够使公司拥有素质良好的职工队伍和熟练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员。建立现代技术改造与科研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的文化生活制度,建设以公司精神、公司形象、公司规范等内容为中心的公司文化,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公司集体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一系列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通过科学的生产管理一、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的建立,使公司管理更科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宛然不是夏季的酷暑磨练了我的耐力,而是冬日的严寒赋予了我坚韧,带着今日的满腔热情和昨日的执着追求我来到了××××集团,一个年轻而富有活力的企业。这里,将是我人生赛场上一个全新的起点,是我有限生命乐章中又一美妙的音符,是我所有想法和见解的发挥地,我会把自己最高的热忱投身于我最钟爱的事业,让企业和我都有一个全新的明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行政管理也面临着调整旧方式、适应新形势的挑战。加强和改进企业行政管理 ,是搞好企业内部管理 ,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转机建制的重要环节 ,对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没有任何借口”,西点军校这句名言正是对执行力最完整的诠释。大量事实证明: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必须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实用的人才管理机制。因此,我认为要加强行政推定力,不是简单的制定多少制度,建立多少框架,而是正确认识为什么要有制度,怎样建立制度,如何才能正确的执行制度。制度的诞生是为了及时顺应市场的发展变化,变以适实时,而不是让市场跟随我们前行。必须正确认识制度和市场的正确关系,市场占主导,制度随之并附拥,任何不能及时改变自己的策略以面向市场的人都将将被市场所淘汰。(二)协调是企业各个部门的灵魂。企业是一部机器,要想机器正常运行必需所有零件一起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企业管理的实践者。他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制度是文件,是命令;执行是落实,是实践;制度是执行的基础,执行是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就没有执行;没有执行,制度也只是一只空壳。员工是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主要对象。如果员工连遵守什么、怎样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没有目的或目的(目标)不明确,后果将导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产。企业管理制度是员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坏,取决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如果员工把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制度执行的好坏程度分开来衡量自己是不恰当的。因为制度和工作在性质上不可分,是相互联系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来就好,就顺心,没有压力;反过来,工作上的每一次过失和失误,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彻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业管理制度虽然提倡自觉性,但同时不能忽略强制性,对少数员工实行罚款、辞退、开除等执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管理人员有宣传公司管理制度的义务和责任,制度的拟定者和执行者都应把心态放正,不要渗杂个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时要杜绝一问三不知。在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对执行者要做到相互监督,落实,要防止陷进一根烟、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没有过硬的强化手段,有些刚建立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是一纸空文。一般地讲,制度的制定,来自于基层,也适应于基层,为基层服务。因此,建立持久的强化执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当一种企业管理制度,经过一定阶段强化执行后,它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可以成为一种好的企业传统发扬下去。一、做好岗前和岗中培训管理者必须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精神,增强青年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而把青年员工谋求个体发展的努力整合成为实现企业发展的驱动能量。教育培训要以提高业务水平、专业素质和自身修养,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人为目标。在保安招聘来后岗前培训很重要,如果有条件的话一定要独立培训。在岗前培训中一定要讲明公司的要求和管理制度,当然也是有技巧的,如果是开始就讲管理制度,那么很大一部分人也会被吓跑了,感觉管理太严。在岗前培训中开始要着重于军事训练,因为从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纪律性和接受能力,如果实在不行那么只能从这一环节淘汰掉,另外要加强管理专业化和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让大家了解物业管理并对物业行业前景看好,对于岗中培训同时要加强,在每周都要定期培训,其中主要包括军事、体能、消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要安排合理时间进行反复培训,并结合现场管理情况定制出培训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施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2.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 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3.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第四条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 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第五条 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落实与执行的区别从用处和意义两方面来看一、从用处看区别落实是把心里的想法赋予行动中。行为法律名词,是实际的行动过程。二、从意义看区别实施是指计划、措施、政策等的实现。实施的本意是指实施实施;依法实际执行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种观点: 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经营,即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领导体制上体现领导专家化、领导集团化、领导民主化。建立起以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战略?体系。:;战略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正确的经营思想又是优化战略的先导,因此在管理上必须树立起竞争观念、市场观念、金融观念.时间观念、质量观念、信息观念、以人为中心的观念以及法制观念。建立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培训与考核制度。建立和实施好该项制度,能够使公司拥有素质良好的职工队伍和熟练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员。建立现代技术改造与科研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的文化生活制度,建设以公司精神、公司形象、公司规范等内容为中心的公司文化,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公司集体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一系列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通过科学的生产管理一、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的建立,使公司管理更科学。
第3种观点: 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企业管理的实践者。他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制度是文件,是命令;执行是落实,是实践;制度是执行的基础,执行是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就没有执行;没有执行,制度也只是一只空壳。员工是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主要对象。如果员工连遵守什么、怎样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没有目的或目的(目标)不明确,后果将导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产。企业管理制度是员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坏,取决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如果员工把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制度执行的好坏程度分开来衡量自己是不恰当的。因为制度和工作在性质上不可分,是相互联系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来就好,就顺心,没有压力;反过来,工作上的每一次过失和失误,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彻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业管理制度虽然提倡自觉性,但同时不能忽略强制性,对少数员工实行罚款、辞退、开除等执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管理人员有宣传公司管理制度的义务和责任,制度的拟定者和执行者都应把心态放正,不要渗杂个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时要杜绝一问三不知。在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对执行者要做到相互监督,落实,要防止陷进一根烟、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没有过硬的强化手段,有些刚建立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是一纸空文。一般地讲,制度的制定,来自于基层,也适应于基层,为基层服务。因此,建立持久的强化执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当一种企业管理制度,经过一定阶段强化执行后,它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可以成为一种好的企业传统发扬下去。一、做好岗前和岗中培训管理者必须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精神,增强青年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而把青年员工谋求个体发展的努力整合成为实现企业发展的驱动能量。教育培训要以提高业务水平、专业素质和自身修养,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人为目标。在保安招聘来后岗前培训很重要,如果有条件的话一定要独立培训。在岗前培训中一定要讲明公司的要求和管理制度,当然也是有技巧的,如果是开始就讲管理制度,那么很大一部分人也会被吓跑了,感觉管理太严。在岗前培训中开始要着重于军事训练,因为从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纪律性和接受能力,如果实在不行那么只能从这一环节淘汰掉,另外要加强管理专业化和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让大家了解物业管理并对物业行业前景看好,对于岗中培训同时要加强,在每周都要定期培训,其中主要包括军事、体能、消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要安排合理时间进行反复培训,并结合现场管理情况定制出培训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施行。
第1种观点: 实行带有将理论的,书面性的东西付诸实践的意思.实施为一般性语气.但在你说的事例中,特别重要的制度用执行,一般性用实行较为常见。一、破产由中级法院管还是基层法院管破产既不是由中级法院管辖,也不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该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一般性的规定,理论上应该属于专属管辖。对于这个一般性的规定,还有一些例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二、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具有如下特征:1.普遍性与特殊性。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有许多普遍概念和一般性特征。2.政治性与法律性。我国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国家根本法,兼具政治性和法律性。3.民主性与科学性。我国宪法是充分发扬民主、反映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宪法。4.稳定性与变动性。宪法是国家大厦的四梁八柱。宪法稳则国家稳,宪法强则国家强。但宪法又不是僵死的教条,必须随着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5.民族性与世界性。三、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落实与执行的区别从用处和意义两方面来看一、从用处看区别落实是把心里的想法赋予行动中。行为法律名词,是实际的行动过程。二、从意义看区别实施是指计划、措施、政策等的实现。实施的本意是指实施实施;依法实际执行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落实与执行的区别从用处和意义两方面来看一、从用处看区别落实是把心里的想法赋予行动中。行为法律名词,是实际的行动过程。二、从意义看区别实施是指计划、措施、政策等的实现。实施的本意是指实施实施;依法实际执行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制度是实行,实行带有将理论的,书面性的东西付诸实践的意思,实行的是制度,实行的内容较抽象;施行表示按照某种方式或办法去做,施行的内容较具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种观点: 执行案件流程的主要内容是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确定需要采取的执行措施;法院执行局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法院执行局应当确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准确具体的财产线索;根据案件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执行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应该向被告人出示工作证件,对执行情况做出记录并要求在场的相关人员签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流程为:执行局收到立案受理的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则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执行局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2、有权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有权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而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4、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的程序: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自觉履行,或者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被执行人不履行的,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如限制高消费、增加不诚实行为人名单等;4、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法院可以中止或者终止执行;5、执行完毕后,法院应当办理结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1种观点: 作为行政管理者,如何才能将公司制度贯彻执行?行政部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者,也是监督者。至于制度的执行是需要根据整个企业管理大方向来推进的。讲得更直白一点,要根据老板的管理意图来操作。一个企业制度要得到很好的执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节点,那就是制度本身的合理性,这个是需要行政部做深入了解与调查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员工的反馈情况来确定。建议你从下面三个方面来培养贯彻执行力:一、建立合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不合理的制度,会导致执行力出现严重问题。当然可以通过强制要求或罚款来要求执行,但是会严重导致员工的流失。二、加层管理层的执行力,很多企业强调执行力,但管理层,尤其是中高层管理往往都带头违反制度,不去执行公司一些相关政策或要求,而导致员工产生不满情绪;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需要加强对管理层的培训与引导;为了强化执行力,也有必要采取“杀鸡骇猴”的措施;三、通过员工大会或者培训活动,来引导员工的思想行为,加强对执行力的宣传工作。很多企业执行力不强,就是因为公司或管理层没有明确要求,仍至是“视而不见”的管理态度,才会导致执行力出问题;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第2种观点: 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企业管理的实践者。他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制度是文件,是命令;执行是落实,是实践;制度是执行的基础,执行是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就没有执行;没有执行,制度也只是一只空壳。员工是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主要对象。如果员工连遵守什么、怎样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没有目的或目的(目标)不明确,后果将导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产。企业管理制度是员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坏,取决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如果员工把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制度执行的好坏程度分开来衡量自己是不恰当的。因为制度和工作在性质上不可分,是相互联系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来就好,就顺心,没有压力;反过来,工作上的每一次过失和失误,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彻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业管理制度虽然提倡自觉性,但同时不能忽略强制性,对少数员工实行罚款、辞退、开除等执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管理人员有宣传公司管理制度的义务和责任,制度的拟定者和执行者都应把心态放正,不要渗杂个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时要杜绝一问三不知。在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对执行者要做到相互监督,落实,要防止陷进一根烟、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没有过硬的强化手段,有些刚建立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是一纸空文。一般地讲,制度的制定,来自于基层,也适应于基层,为基层服务。因此,建立持久的强化执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当一种企业管理制度,经过一定阶段强化执行后,它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可以成为一种好的企业传统发扬下去。一、做好岗前和岗中培训管理者必须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精神,增强青年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而把青年员工谋求个体发展的努力整合成为实现企业发展的驱动能量。教育培训要以提高业务水平、专业素质和自身修养,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人为目标。在保安招聘来后岗前培训很重要,如果有条件的话一定要独立培训。在岗前培训中一定要讲明公司的要求和管理制度,当然也是有技巧的,如果是开始就讲管理制度,那么很大一部分人也会被吓跑了,感觉管理太严。在岗前培训中开始要着重于军事训练,因为从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纪律性和接受能力,如果实在不行那么只能从这一环节淘汰掉,另外要加强管理专业化和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让大家了解物业管理并对物业行业前景看好,对于岗中培训同时要加强,在每周都要定期培训,其中主要包括军事、体能、消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要安排合理时间进行反复培训,并结合现场管理情况定制出培训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施行。
第3种观点: 要想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经营,即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领导体制上体现领导专家化、领导集团化、领导民主化。建立起以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战略?体系。:;战略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正确的经营思想又是优化战略的先导,因此在管理上必须树立起竞争观念、市场观念、金融观念.时间观念、质量观念、信息观念、以人为中心的观念以及法制观念。建立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培训与考核制度。建立和实施好该项制度,能够使公司拥有素质良好的职工队伍和熟练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员。建立现代技术改造与科研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的文化生活制度,建设以公司精神、公司形象、公司规范等内容为中心的公司文化,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公司集体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一系列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通过科学的生产管理一、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的建立,使公司管理更科学。
第1种观点: 要想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经营,即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领导体制上体现领导专家化、领导集团化、领导民主化。建立起以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战略?体系。:;战略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正确的经营思想又是优化战略的先导,因此在管理上必须树立起竞争观念、市场观念、金融观念.时间观念、质量观念、信息观念、以人为中心的观念以及法制观念。建立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培训与考核制度。建立和实施好该项制度,能够使公司拥有素质良好的职工队伍和熟练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员。建立现代技术改造与科研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的文化生活制度,建设以公司精神、公司形象、公司规范等内容为中心的公司文化,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公司集体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一系列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通过科学的生产管理一、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的建立,使公司管理更科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行带有将理论的,书面性的东西付诸实践的意思.实施为一般性语气.但在你说的事例中,特别重要的制度用执行,一般性用实行较为常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五)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七)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第3种观点: 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消防工程公司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制度一般包括管理大纲、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过失责任解决方法。公司制度是公司为了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公司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第1种观点: 要想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经营,即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领导体制上体现领导专家化、领导集团化、领导民主化。建立起以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战略?体系。:;战略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正确的经营思想又是优化战略的先导,因此在管理上必须树立起竞争观念、市场观念、金融观念.时间观念、质量观念、信息观念、以人为中心的观念以及法制观念。建立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培训与考核制度。建立和实施好该项制度,能够使公司拥有素质良好的职工队伍和熟练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员。建立现代技术改造与科研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的文化生活制度,建设以公司精神、公司形象、公司规范等内容为中心的公司文化,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公司集体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一系列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通过科学的生产管理一、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的建立,使公司管理更科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行带有将理论的,书面性的东西付诸实践的意思.实施为一般性语气.但在你说的事例中,特别重要的制度用执行,一般性用实行较为常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五)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七)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第3种观点: 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消防工程公司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制度一般包括管理大纲、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过失责任解决方法。公司制度是公司为了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公司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第1种观点: 要想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经营,即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领导体制上体现领导专家化、领导集团化、领导民主化。建立起以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战略?体系。:;战略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正确的经营思想又是优化战略的先导,因此在管理上必须树立起竞争观念、市场观念、金融观念.时间观念、质量观念、信息观念、以人为中心的观念以及法制观念。建立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培训与考核制度。建立和实施好该项制度,能够使公司拥有素质良好的职工队伍和熟练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员。建立现代技术改造与科研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的文化生活制度,建设以公司精神、公司形象、公司规范等内容为中心的公司文化,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公司集体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一系列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通过科学的生产管理一、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的建立,使公司管理更科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行带有将理论的,书面性的东西付诸实践的意思.实施为一般性语气.但在你说的事例中,特别重要的制度用执行,一般性用实行较为常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五)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七)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第3种观点: 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当做简单的文字性事务工作来对待。它涉及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种利益关系,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过充分讨论,按有利于员工贯彻执行的原则来制定。3、制定公司管理制度要以发挥实际效果为目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制定。不制定空洞无物、不切实际的无用制度。4、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除不能与国家法令相抵触外,还要考虑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宗教习惯和风俗等。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化大市场的形成,公司势必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打交道,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更是如此。5、公司管理制度要形成完整的体系,彼此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由于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由许多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体系,各方面的配合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一套不完整的或是互相冲突的公司管理制度只能使公司员工无所适从,使公司管理更加混乱,更不可能实现公司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消防工程公司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制度一般包括管理大纲、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过失责任解决方法。公司制度是公司为了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公司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的流程:(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审查立案;2.通知履行;3.准备强制执行;4.实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执行程序的启动阶段(一)申请执行1、生效法律文书中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2、法院应在七日内审查完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予以受理,开始进入执行程序。3、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申请书二日内要求审判庭移送生效法律文书及送达材料。4、人民法院立案庭对申请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7、对管辖权进行审查。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8、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立案后,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并交付执行庭执行。(二)移送执行所谓移送执行,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审判机关直接将案件移交执行机关,从而开始执行程序的制度。移送执行又称交付执行。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形: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内容的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裁定书。4、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关于诉讼费用的部分。5、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三)委托执行执行程序依权利人申请或者依法院职权开始以后,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而本院不便执行时,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委托执行时,要由委托法院向受托法院发出委托执行函件。受托法院应在收到委托执行函件的15日内开始执行,执行完毕,应及时把执行结果函告委托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二、执行程序的准备阶段1、人民法院一周内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2、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否则启动强制执行程序。3、采取措施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主要有以下途径和作法:(1)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解。(2)向被执行人了解。人民法院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3)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4)通过搜查进行了解。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的规定进行搜查。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产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4、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5、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1)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三、执行程序的实施阶段1、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组办理案件登记,经庭长审批后,交执行实施组执行。2、执行综合组办理评估、审计、鉴定、拍卖和组织变卖工作,并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3、执行实施组接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内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第一次到庭传票。4、执行实施组了解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有关情况,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如搜查、查封、冻结、划拨等决定,需要处理被执行人财产的,将材料转综合组。5、实施组报批执行申请费的减、缓、免手续。6、对于需要作出裁决、决定的、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听证的,法院执行实施组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裁决组。7、裁决组对于执行异议的案件,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听证的组成合议庭举行听证会,会后七日内作出裁定。8、裁决组将裁定书、决定书送达给被执行人。9、当事人对裁定、决定未提出复议的,由裁决组再将案件移送执行实施组。案件执行完毕后,实施组将案件材料收集齐全后递交综合组。综合组整理案卷,报批后装卷归档。10、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案件,整理好材料三日内送上级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申请监察机关举报。这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以及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当然如果损害了职工利益,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二)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3种观点: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听话的员工往往是摆设,不听话的员工则给公司创造效益。虽然不听话的员工给公司带来财收,但负面也悄然而至,那就是:个别员工‘不听话’是对公司制度的“挑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谐。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制度要不要坚决执行?如果对不听话的员工“宽容对待”,其他的员工会心中不平,从而消极怠工;如果对不听话的员工“坚决修理”,有两种结果:辞职或者和其他员工一样成为温室的鸡。在温州,A公司和B公司同一年成立。在2008年,A公司业务额上千万,目前持续增长中;B公司也就几百万。这种悬差的真实的情况是:A老板随着公司的发展,聚集一批有才华的鸟人;B老板的公司,在制度坚决执行下,鸟人要么辞职,要么断掉翅膀,办公室里堆满庸人。两个公司的业绩悬差很大,而两位老板的专业才华和文凭,是B老板比A老板高出许多,由此可见,老板的胸怀和管理水平比老板本人的文凭、才华更为重要。在一家公司度过生存期之后,老板的胸怀决定发展。也就是说,一位老板,必须有足够的胸怀,这家公司才可以得到雨水从而很好的成长;反之,一位老板,公司的制度过于苛刻,老板的胸怀也狭窄,这家公司将是在沙漠上,不死就是奇迹,谈何成长?公司的制度基本上是老板制定。常常有这样的制度,上班迟到就扣工资等。老板基本上都会迟到。很多老板为给员工做表率,带头惩罚自己“扣自己的工资”、或面壁思过。老板将自己也纳入惩罚体系的这种行为,看似‘员工见到老板玩真的,也会及时的上班。’但是,绩效呢?公司的绩效有没有增长?员工在座位上,是聊天还是玩游戏?有没有消极怠工?是不是在敷衍工作?占据岗位,而没有创造绩效的员工,都可称之为公司的负资产。每一家公司的制度都针对违反制度的人而成立,公司需要制度来规范日常的正常运转。从这个层面讲,公司的制度必不可少。公司的制度能够一丝不苟的执行也是好事。只是,铁一样的制度,铁一般的执行,这适合跨国公司,对于目前的多个中国企业,并不适合。中国的企业,都是疾病累累的企业,简言之,都是有病的企业,有病的企业包括大企业,也包括中小企业,一个企业有病,就像一个人有病。能用正常的标准来要求行走坐卧吗?在国外,企业的成长已经进入良性的循环。国内的企业,以前被跨国公司的光环迷醉、误导,不少企业不顾实际需求的模仿跨国公司,盲目的模仿又怎么可能取得成效?也因此,大部分中国企业遇到瓶颈、陷进迷茫期,在迷茫期这个“有病的阶段”,当然需要制度,但是制度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对某些人才开绿灯。需要说明的是,适当的开绿灯并不意味着制度是虚设的,员工可以无视公司的制度,员工不守规矩以及开绿灯都应该遵守一个度。员工在一心为工作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的走捷径,如果横冲直撞,肯定是不能被允许的。1897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列托在对19世纪英国社会各阶层的财富和收益统计分析时发现:80%的社会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拥有社会财富的20%,这就是“二八法则”。在企业的业绩构成中,同样适用于二八法则。即百分之八十的业绩有百分之二十的员工创造,对于这个群体,公司该怎么管理?如果坚决用铁的制度来约束,即使这些员工没有辞职,也可能被公司的制度给‘影响’。这是因为: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未必是合理的。如果公司的制度不能随着公司的成长而更新,公司的制度未必适合每一个员工,尤其人才型员工,企业的制度在适当的时候,开一下绿灯也是对公司业绩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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