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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学校对在校门口发生的学生斗殴行为是否有责任?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学校对于学生在校外遭受伤害不负有责任,责任由加害者承担;
而对于校内伤害,学校仅需负有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
唯有学校存在过失时,才有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通常情况下,加害者需担负主要责任,学校则依据伤者伤势,适当提供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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