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贵阳地铁1号线首末班车时间:窦官06:20-23:00|小孟工业园06:20-23:00。贵阳地铁2号线首末班车时间:白云北路06:20-23:00|中兴路06:20-23: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七条 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3岁贩毒吸毒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交的社保不可以退,也不可以全额退,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交的社保,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缴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不能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贵阳地铁1号线首末班车时间:窦官06:20-23:00|小孟工业园06:20-23:00。贵阳地铁2号线首末班车时间:白云北路06:20-23:00|中兴路06:20-23: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七条 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铁运营时间早班6:00,末班10:30。地铁是服务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将于2021年4月28日开通初期运营。根据贵阳市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4月28日开通首日运营时间为15:00-23:00。即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定于4月28日(星期三)15:00(下午3点)正式面向市民开通运营服务,届时欢迎广大市民乘客购票乘车。自2021年4月29日起,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常态化运营时间为早班车发车时间6:20,末班车发车时间23:00。法律依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二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持出入口、通道的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各类标识。在与出入口合建的周边物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识的,周边物业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配合。第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服务规范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提供安全、公平和便捷的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规范设置乘车导向标识,保证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因故延误或者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及时告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贵阳一号线早六点二十营业,晚十一点结束。具体站点可以上网查询,其他节假日时间可以关注贵阳本地宝查询。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个城市时间多少是有不同的,以武汉市为例,工作日期间,轨道交通1、2、3、4、6、7、8、11号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3:00,轨道交通阳逻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2:30。休息日期间,轨道交通1、2、3、4、6、7、8、11号线运营时间为6:30至23:00,轨道交通阳逻线运营时间为6:30至22:30。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预计开通时间是2023年。 S2号线全长32.55公里 为东北—西南—南北向骨干线,连接都拉营乡、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和贵安新区。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预计开通时间是2023年。 S2号线全长32.55公里 为东北—西南—南北向骨干线,连接都拉营乡、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和贵安新区。【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轨道交通S2号线线路全长75.1公里,设车站33座,估算总投资395.4亿元。作为贵阳——贵安一体化发展的第二助力引擎,加强了贵安核心区与观山湖区的快速联系。由北向南串联了国家级综合保税区、沙文高新工业园区、观山湖区、清镇职教城、贵阳生态新城、马场科技城。覆盖贵阳东站、综合保税区、贵阳北站高铁综合开发区、西南商贸城、贵安新区等重要的客流集散点。S2号线一期工程由贵阳东站至天马街站,长62.7公里,设站28座,估算投资352亿;S2号线二期工程由天马街站至北甘街站,长12.4公里,设站5座,估算投资43.4亿元。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轨道交通S2号线线路全长75.1公里,设车站33座,估算总投资395.4亿元。作为贵阳——贵安一体化发展的第二助力引擎,加强了贵安核心区与观山湖区的快速联系。由北向南串联了国家级综合保税区、沙文高新工业园区、观山湖区、清镇职教城、贵阳生态新城、马场科技城。覆盖贵阳东站、综合保税区、贵阳北站高铁综合开发区、西南商贸城、贵安新区等重要的客流集散点。S2号线一期工程由贵阳东站至天马街站,长62.7公里,设站28座,估算投资352亿;S2号线二期工程由天马街站至北甘街站,长12.4公里,设站5座,估算投资43.4亿元。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号线一期起于花溪区桐木岭,经过经开区、南明区、云岩区,止于乌当区洛湾。同时后期预留了南延伸段三个站点:石头寨站、大坝村站、青岩站这条线经过市区很多个人口密集的站点大营坡、花果园、浣纱路、黔灵山公园、花溪等预计2023年建成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预计开通时间是2023年。 S2号线全长32.55公里 为东北—西南—南北向骨干线,连接都拉营乡、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和贵安新区。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预计开通时间是2023年。 S2号线全长32.55公里 为东北—西南—南北向骨干线,连接都拉营乡、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和贵安新区。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将于2021年4月28日开通初期运营。根据贵阳市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4月28日开通首日运营时间为15:00-23:00。即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定于4月28日(星期三)15:00(下午3点)正式面向市民开通运营服务,届时欢迎广大市民乘客购票乘车。自2021年4月29日起,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常态化运营时间为早班车发车时间6:20,末班车发车时间23:00。法律依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二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持出入口、通道的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各类标识。在与出入口合建的周边物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识的,周边物业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配合。第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服务规范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提供安全、公平和便捷的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规范设置乘车导向标识,保证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因故延误或者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及时告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轨道交通S2号线线路全长75.1公里,设车站33座,估算总投资395.4亿元。作为贵阳——贵安一体化发展的第二助力引擎,加强了贵安核心区与观山湖区的快速联系。由北向南串联了国家级综合保税区、沙文高新工业园区、观山湖区、清镇职教城、贵阳生态新城、马场科技城。覆盖贵阳东站、综合保税区、贵阳北站高铁综合开发区、西南商贸城、贵安新区等重要的客流集散点。S2号线一期工程由贵阳东站至天马街站,长62.7公里,设站28座,估算投资352亿;S2号线二期工程由天马街站至北甘街站,长12.4公里,设站5座,估算投资43.4亿元。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将于2021年4月28日开通初期运营。根据贵阳市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4月28日开通首日运营时间为15:00-23:00。即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定于4月28日(星期三)15:00(下午3点)正式面向市民开通运营服务,届时欢迎广大市民乘客购票乘车。自2021年4月29日起,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常态化运营时间为早班车发车时间6:20,末班车发车时间23:00。法律依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二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持出入口、通道的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各类标识。在与出入口合建的周边物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识的,周边物业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配合。第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服务规范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提供安全、公平和便捷的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规范设置乘车导向标识,保证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因故延误或者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及时告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贵阳一号线早六点二十营业,晚十一点结束。具体站点可以上网查询,其他节假日时间可以关注贵阳本地宝查询。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个城市时间多少是有不同的,以武汉市为例,工作日期间,轨道交通1、2、3、4、6、7、8、11号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3:00,轨道交通阳逻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2:30。休息日期间,轨道交通1、2、3、4、6、7、8、11号线运营时间为6:30至23:00,轨道交通阳逻线运营时间为6:30至22:30。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