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赔的情形包括:1、车上人员下车时遭受的人身伤害不予赔偿;2、参保人员座位外不赔。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时,必须指定要保险的座位数量。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只对所承保的座位数量负责。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保险的性质不同。驾乘意外险属于意外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险的商业险主险。2、保险额度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只能购买一份,保额不累加;而驾乘意外险可累加投保。3、保障范围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了车辆行驶、停放、维修时发生事故;驾乘意外险只能保障车辆行驶中发生的意外,不保障在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4、保险标的不同。车上人员意外险是跟车的,即保险的目标只能是投保车辆上的人;而驾乘意外险可以选择跟车,也可以选择跟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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