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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险何时不赔偿,车上人员险与意外险有何区别?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车辆内的人员由于汽车碰撞或倾覆等而遭受人身伤亡,车主完全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以保障保险车辆遭遇车祸后,如果车内人员不幸受伤,也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减轻车主的理赔负担。车上人员责任险会根据车主的事故责任大小设定相应的免赔率,例如车主承担事故主责,保险公司就会在赔款计算方面设定事故主责的相应免赔率,通常是15%;而当车主承担事故半责时,保险公司会设定10%免赔率,其实各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免赔率的界定是不同的,自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赔率设定也会有相应改变,如picc人保财险的主责免赔率是10%,半责是8%,次责是5%,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相应免赔率也变为主责10%,半责8%,次责是5%。当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最高赔款限额通常只有1万元,如果车主要为亲人提供更全的保险保障,不妨购买一份医疗险,不但理赔限额会提高很多,而且理赔范围更广,普通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能得到高额全面的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赔的情形包括:1、车上人员下车时遭受的人身伤害不予赔偿;2、参保人员座位外不赔。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时,必须指定要保险的座位数量。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只对所承保的座位数量负责。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保险的性质不同。驾乘意外险属于意外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险的商业险主险。2、保险额度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只能购买一份,保额不累加;而驾乘意外险可累加投保。3、保障范围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了车辆行驶、停放、维修时发生事故;驾乘意外险只能保障车辆行驶中发生的意外,不保障在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4、保险标的不同。车上人员意外险是跟车的,即保险的目标只能是投保车辆上的人;而驾乘意外险可以选择跟车,也可以选择跟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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