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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资所得税比例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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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在没有完成退税前作废申报再重新正确申报①如果您当时退税的时候是点击了“提交”,那么属于已经申报完成,是不可以再修改的。②如果您当时是点击了“保存”,还没提交,那么还可以重新修改。您可以看下APP的“服务”中,看下“已申报记录查询”里面,有没有申报成功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因为《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所以分摊方式一经选定,在一个年内是不能修改的.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2种观点: 个人所得税分摊方式按照指定分摊或平均分摊或约定分摊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含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进行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是约定分摊的方式的,每一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金额最高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并且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如果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怎么选?纳税人名下有一位及以上60岁老人赡养时,可以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么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固定额度抵扣个税;2、纳税人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可以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个税抵扣额度,纳税人可以选择与其他兄弟姐妹平均分摊2000元的额度,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额度,还可以约定分摊额度。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附加专项扣除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的固定额度,纳税人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其他人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有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以及赡养人约定分摊三种选择,当纳税人确认分摊方式及分摊金额后,一个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3种观点: 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分摊方式由单位和个人各自缴纳。企业应依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即缴纳社保基数)的5%为比例,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分摊到职工实际工资中,由职工承担。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的分摊方式主要涉及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其中单位需要依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的5%作为比例,将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分摊到职工实际工资中。具体流程如下:企业应先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即缴纳社保基数)的5%为比例,按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将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计入职工工资总额,并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分摊到职工实际工资中,由职工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分摊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按月计算并一次性缴纳,企业还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此外,个税养老保险费分摊的标准是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的5%,职工应当根据自己实际的收入情况来确定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具体而言,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计入抵扣范围内,从而减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的分摊方式由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企业应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的5%为比例,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计入职工工资总额,并分摊到职工的实际工资中。此外,职工可以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费计入抵扣范围内,从而减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十一条 个人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符合条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平均每月收入5000元以上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工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的,而应税额则是每年的工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下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比例是什么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7、超过960000的部分税率为45%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依法规定的免征额-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综上所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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