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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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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拥有所有权的财物,涵盖以下三种类型:
1.已归本单位控制和管理的财物;
2.尽管未被占据或支配,但归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3.按法令规定与协议约定,暂由本单位保管、利用或运输的他人物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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