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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职工死亡之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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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职工死亡之后的待遇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赔偿。
申请家属抚恤金的条件为: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已故职工配偶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3、已故员工的父母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4、已故员工的子女年满18周岁;
5、已故员工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年满60周岁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已故职工子女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孙子孙女不满18周岁的;
7、已故职工父母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他们的兄弟姐妹还不到18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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