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职责书(卫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按照盟委、行署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特签订本职责书。
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打击“两非”行动规划,落实打击“两非”行动工作职责。
二、制定相应的规范和制度及考核评估办法,加强盟、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b”超和性别鉴定技术、药械、人员管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证照颁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职业护士等资格的考试和注册工作。
四、按照部门职责,做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等工作。
五、各医疗保健机构,与人口计生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出生婴儿登激作,严禁医生私自收留转移遗弃婴儿。
六、在扶贫工作中要重点帮扶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和贴合放下生育户。
按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由镇、对职责书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卫生院职责人:
镇、职责人:
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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