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兰埔厂区拆除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TJ-20xx-02),本公司将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本公司一旦中标,本公司承诺:
1、同意招标文件所符合同条款,并按时签订合同。
2、保证于X年10月20日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兰埔厂区拆除工程(如招标人标的物交付时间迟于X年9月30日则相应顺延),每延误一天,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10万元/天的罚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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