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的渠道以及方法有以下几种:
1、参保地的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xx社会保险代办机构进行查询。
参保个人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查询时,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参保的个人如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时,被委托人还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2、自行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参保个人首次使用社会保险自助终端查询时,需录入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12位)或电脑序号(10位)并设置查询密码。再次查询时,只需录入社会保障号码和查询密码即可。如查询密码遗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业务前台办理密码重置手续。之后,按首次查询的方法操作。
3、登录xx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参保个人登录xx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时,在注册个人用户后,可进行个人用户登录,在登录成功后,参保的个人在“个益记录”模块提交定制申请。
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自助查询。
参保个人可以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时,按照语音提示,依序输入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12位)或电脑序号(10位)及查询内容选项。经确认后,“12333”热线服务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的方式回答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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