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公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
解答:根据《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签订合同的规定:
企事业单位集中申请的,应当与区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版),根据合同安排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入住,由企事业单位作为承租对象,支付租金和保证金。企事业单位承担对入住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承租、入住行为的担保责任。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自行申请的,应当与区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版),办理入住手续。由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作为承租对象,支付租金和保证金。
注:在完成申请——轮候——选房后,根据公租房经租中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即可。房源选中后,申请人在五个自然日内预约看房后进行网签确认。网签确认后,需在五个自然日内完成面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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