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
申报人须为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人。申报作品如有多个著作权人,由第一著作权人在征得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后申报。
申报人须为拥有吴中区户籍或就职于吴中区企事业单位的自然人,或在吴中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报对象
版权登记奖励申报工作通过申报人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
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对象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地的镇(街道)宣传办公室或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各镇(街道)在接受申报人材料后,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10月15日前,各地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吴中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奖励标准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给予每件不超过100元补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给予每件不超过6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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