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城墙,位于浙江省嵊州市城北鹿胎山东南麓及城南剡溪北侧。为嵊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存二段:一在城北鹿胎山东南麓,残长47.80米。一在城南剡溪北侧,长590.30米。
据南宋嘉泰《会稽志》:“旧经云,县城周十二里,高一丈二尺,厚二丈。孔晔记云,县治本在江东,吴贺齐为令,始移,今县城盖齐所创也。南临大溪,溪流湍暴,至庆元初,为水所啮,存者才二三尺。”万历《绍兴府志》:“嘉靖时,倭患作,三十四年,知县吴三畏乃力请筑县城,高二丈有奇,厚一丈有奇,周围共一千三百丈有奇,为门四:东拱明,南应台,西来白,北望越,门上各有楼,有月城,东有陡门。”
自东至西有:东门、门、南门、化龙门、工农门。城墙外侧以条石叠砌,内侧用块石垒筑,中间填土;高3.30至4.80米,上宽4.90至6.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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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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