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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刺激生产发展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刺激生产发展

田雨露

摘 要:以相对的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没有雇用与被雇用的初级农业生产关系,制约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规模经济难以形成,是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本文从农业的主要生产关系、国家对农业宏观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外出农民工农民与土地的生产关系、几种农业生产下的农业生产关系等方面制约农业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对怎样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刺激农业生产发展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农业 生产关系 调整

我在<<怎样走好重庆农业发展之路>>一文中论述过,自由农业难以撑控和监管,这个自由农业的生产关系就是一个相对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平等自由、没有雇用与被雇用的初级农业生产关系。它是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化大生产不相符的一种生产关系。它制约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规模经济难以形成,是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怎样来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刺激农业生产发展,下面我谈一下个人的观点。

一、农业的主要生产关系 (一)、农民和土地的生产关系

国家对农民承包土地长期不变的,确立了农民成为了土地的真正主人。虽然土地性质仍然是“社为基础,集体所有”,但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改变的。也就使得农民对土地拥有了经营权和使用权的自主

性,真正成为了土地的主人。农民怎样生产、何时收割都是农民自己决定。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关系。

(二)、农民和村社组织的生产关系

村社组织是农民的基层管理组织,在计划经济时代,村社组织既是农业生产的管理者,又是生产者。直接领导并参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完全由村社组织所决定,而这些决定又往往是由它的上级组织乡镇所决定。乡镇又服从于它的更上组织织所决定。从管理的角度上来讲,是绝对的有效的,但从生产者的角度讲,是被动的,没有自主性的。

承包制建立后,村社组织从管理者和生产者中分离出来,成为了纯粹的管理者和行政区域的领导者。村社组织的管理又局限于行政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而不是生产管理。村社管理组织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能有效的管理好农业生产,农民对它的管理早就有了厌倦的情绪。农民从长期的被管理中解脱出来,第一次享受到了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人和自由。他们如脱缰的野马,自由奔放,一发不可收。农业生产完全由他们自己决定,在农业生产方面,和村社组织完全失去了监控和管理的权利,加剧了完全自由状态下的自由农业的发展。农民与村社组织的关系也就成为了行政区域的管理关系。

(三)、农民和乡镇的生产关系

乡镇代表国家对农民进行最直接的管理,长期同农民打交道。在计划经济时代,它直接领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农民种植什么、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何时播种和收割,都是由乡镇所决定和直接领导,耽心农民不会种地。农民作为土地的主人只有劳动的权利,没有生产的自由,更不能作主。农民早就对乡镇在农业生产方面的领导和管理感到了厌悟,进而形成对乡镇的各

种管理工作的不满,或不信任。这也是当前农民无论乡镇做了什么对农民有益的事,他们都不信任和不满意的原因。

土地承包到户后,农民从乡镇的直接管理中逐步解脱出来,在农业生产方面乡镇也从直接的管理者衍变成了间接的管理者。在间接管理过程中,乡镇又没有能很好的把握,依然用传统的直接的领导方式对农民进行管理。土地承包后,农民对土地有了自主权,他们又不服从乡镇的直接管理,更反感乡镇在农业生产上指手划脚。在这一点上,各乡镇已经感受到了。从而,他们干脆不去管理或者简单的执行上级的宏观,如退耕还林、种粮直补等间接管理工作,进而形成对农业生产的放任,不再对农业生产进行监管和引导,更加加剧了当前的自由农业生产状态。农民与乡镇的生产关系也就成为了自由农业与乡镇失控的生产关系。 (四)农民和农民的生产关系

农民和农民的关系,简单来讲主要是地域关系,亲朋关系、邻俚关系、血缘关系、家族关系等。但从农业生产关系来看,农民与农民的生产关系就是一个一家一户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平等、自由、没有雇用与被雇用的原始生产关系,是与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社会大生产极不相附的一种生产关系。正是因为这种原始的生产关系,决定着他们各自按自己个体的决定进行单体的生产。从某种角度上来讲他们不再相互依赖,相互联系,更不可能形成团体和产业。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自由原始农业。所种产品千差万别,同一地区,除了农民相同的枝术和习惯以外,他们都是按自己的决定来生产。因而农业生产不具规模,无法形成农业大产业。虽然一些地区也有规模种养植业的形式,但也是出于农民简单的地域关系、亲朋关系、邻俚关系、血缘关系、家族关系和技术习惯所形成的,而不是所引导的。因而,无法撑控和监管,更不利于的宏观。农民与农民的

生产关系就其本质来讲,就是一个平等自由的、单体的、以家庭承包为主互不联系的、没有雇用与被雇用的原始生产关系。

要使单个的农民形成一个整体,进行规模的农业生产,就要调整这种生产关系。

二、国家农业宏观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

当前国家对农业的宏观主要有,产业调整、退耕还林、种粮直补和定向扶持等几种,它对当前农业生产关系又有哪些影响呢?

(一)、产业调整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产业调整主要是当地对当地农业所作的引导,如蚕桑发展、蔬菜种植等。从小范围的情况来看,当地对农业所作的引导,是一种微观的调整。但从全局来看,是不能起到什么作用的。每一个地区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调整主要是不合理的地方和产业,不是每一个地区都要作调整。也就是我在《怎样走好重庆农业发展之路》中讲过的地区的平衡发展问题。这个调整要根据各地的规划和特点来调整,并不是每个乡镇都要进行产业调整。因而当前各乡镇所进行的产业调整是不能算作宏观的产业调整。它所产生的新的农业生产关系是国家对农业生产宏观部局和乡镇的狭隘性对产业调整不当的一种生产关系。

(二)、退耕还林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退耕还林作为对农业的产业调整和环境保护、森态工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工程。但在实际操作中。退耕还林,恰恰是进城农民(户口在农村的城市居民)既不种地,又能得到利益还保留了土地的所有权的一件大好事(当然也有部分在外打工而无力耕作的农民退耕还林)。而不是必需还林的山地。真正在家种地的农民是不愿意退耕还林的,因为他们的耕地是有限的,自己耕种所创下的收入比退耕还林的补

助要多得多,甚至有许多农民因无地以种租地种植。农民并不愿不劳而获,劳动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是农民与农民对耕地与林地不协调的一种生产关系。

(三)种粮直补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种粮直补本意是国家对粮食生产的鼓励,从全局来看,是一个宏观的好,这是值得肯定的,它刺激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成为了对全体农民的大救济。只要有土地,也不管种什么或自己种与不种都能得到种粮直补金。它对农业生产发展的作用大打折扣,没有发挥种粮直补应有的作用。它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是国家宏观与地方机械执行对农业引导失误的一种农业生产关系。

农业生产 农村大集体 承包制 企业化生产 农民专业合作社 生产关系 农民是土地的主人没有雇用与被雇用集团化的社会化大生产但无自主权的农业生产关系(良) 平等自由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没有雇用与被雇用的原始农业生产关系 (良) 拥有土地的规模经营权和使用权,新型的雇用与被雇用又有自主权利的生产关系 (优) 国农宏观下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没有雇用与被雇用的但有自主权的生产关系 (良) 国家宏观下的以家庭承 生产方式 社会化大生产 (优) 原始的简单的个体劳动 (差) 社会化大生产 (优) 包为主的相互关联的劳动(良) 劳动工具 机械化半机械化可行性高但仍然是牛耕锄牛耕锄禾 (差) 机械化半机械化可行性和操作性高(优) 机械化半机械化可行性差 (良) 禾(良) 生产目的 社会供给制 (差) 自给自足剩余交换(良) 社会产品交换 (优) 为社会生产产品和自给自用(良) 农业投入 大 (差) (优) 小 (差) 按劳分配 (优) 小 大 (差) 小 (优) 创造性、积极性 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性 产品分配 大 (优) 家庭所有 (良) 大 (优) 社会和企业共有 (优) 大 (优) 社会和家庭共有 (良) 雇用关系 综合比较 无 (差) (差) (差) 无 (优) (优) 有 (差) (良) 无 (较差) (四)定向扶持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定向扶持在某个地区某个集团能得到规模化的大发展,对农业生产起到了引领和带头的作用,也带来了现代化大生产的生产模式。但对于全社会农业而言,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资金来全面扶持,因而也是不可能普通推广的,但却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方向。它所生产的农业生产关系是社会化大生产下建立的新型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劳动生产关系,是社会化大农业发展的总催势。

三、几种农业生产下涉及的农业生产关系和农业优劣态势比较分析

四、调整哪些农业生产关系,怎样调整。

前面讲了农业的几种生产关系、几种现型农业下生产关系的比较以及国家的几种宏观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在这几种生产关系中,农民和土地的生产关系、农民和村社组织的生产关系,农民和乡镇的生产关系、农民与农民的生产关系,产业调整的生产关系、退耕还林的生产关系、种粮直补的生产关系。都是可以作适当调整的。怎样来调整呢?

(一)、从农业劳动力结构农民持续增收难的情况来调整农民与土地的生产关系

年青农民工外出打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只剩下了老人和孩子,农业的产出低,社会产品的交换率差,农业持续增长难。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调整现有农业的生产关系,这个生产关系就是农民与土地的生产关系,调整外出农民工所留下的承包地的问题。

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转机制。外出农民工留给在家老人耕种的这一部分土地,农业产出十分低下,农业持续增收困难。这就需要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转机制。怎么建立这一机制呢?作者认为:一是补助一部分资金给承租的农户和承租土地的企业,承租农户和承租企业自筹一部分资金,逐步将外出农民工的土地实现流转。二是可以采用退耕还林的补助方式,按土地面积直接补助给农户,这部分土地由转租给农业大户和农业企业。让留守在家的老人不再种地,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确保农业增收,建立与之配套的新型的土地流转机制。从而调整外出农民工与承包土地的生关系。

(二)从几种农业生产优劣态势和国家农业宏观来调整乡镇与农民、农民与农民的生产关系

从以上的比较分析和国家的宏观来看,主要是调整同农民的生产关系,使单个的农业生产形成一个整体和规模,实现农业的社会化大生产和解决自由农业难以撑控和监管的这个问题。从而达到宏观和确保农业持续增收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是利用国家宏观--种粮直补金来农业生产,让农民自由组团,形成自发建立的组织,改种粮直补金为定向发展直补金。并根据的规划和地区的特点来发展农业,利用规划和定向直补金来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一家一户的单个农业生产进行整合,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组织,新的团体,并利用这个组织、团体,抱团生产,定向生产。改变的直接领导为宏观和监管,并与国家的宏观相结合,从而调整乡镇与农民的生产关系,调整农民与农民的生产关系。

怎样才能使单个的农业生产抱团,调整乡镇与农民的生产关系、调整农民与农民的生产关系呢?一是利用地区特点来抱团发展农业生产,做大做强自己的特色农业和规模农业。二是利用与市对农业的规划发展自己的农业产业。如主要产粮地区,国家可以利用种粮直补对种粮的农民进行补助,根据他们的种粮面积和出售商品粮的数量来发给种粮直补金。在这一地区发展别的产业的单个农民,不再根据地土面积发放种粮直补金,从而使这一地区的粮食生产形成规模。形成在引导下的农民自发形成的粮农组织。他们又可根据自治组织的决定,统一生产什么品种,何时生产,何时产出,所产产品要销到什么地方,有目的、定向、抱团的生产。具体劳动,依然由农民自己劳动。如粮农组织决定,明年全体组织成员种植某种优质大米,统一生产晚稻或早稻或别的什么粮食品种,统一收购和加工,定向供应某市场。这样既有利于对粮食的撑控和监管,也有利于农民对市场价格的,从而形成粮食的规模

生产,避免了单个农民生产小农产品的贱卖现象,提高农民的收入。如市场对某种农产品过乘,就对该组织的生产减少或不与补助。以利于对市场宏观,从而改变农业生产关系。当然各地区的农民不可能全部按的规划来发展和生产。这也有他的好外,一是确保了农产品的多样化,二是减少了补助资金。对少数农民发展自己认为有利的农产品,就不给补助。从而形成既有规模产业,又有农产品多样化的格局。达到调整与农民的生产关系的目的。实现从直接的管理转移到间接管理上来。村民自治组织也能得以加强和发展,农民与农民的单个生产关系就能够整合,形成按规划的又不是强制生产的大农业,大产业。既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劳动的自主性,又能实现农业大产业的发展结果。

(三)、建立新型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劳动关系,从而调整农民与农民的生产关系

前面已讲过,当前的农业生产关系是一个平等自由、没有雇用与被雇用的原始生产关系。实质上就是农民对生产资料的平均占有,没有竞争的原始生产关系。它是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不附的一种生产关系。这就需要以多渠道的方式,鼓励农民或城市市民集中土地,以主导加强土地流转。并利用国家定向扶持,鼓励农民发展中小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业种养植大户,鼓励农民或城市资本有偿流转和转包农民的土地,并将国家的定向扶持资金转移到这部分农民中来。对城市资本规模流转农民土地的,允许其城转农,承认他们的农村户口。或者完全取消户口。对多数农民鼓励流入城市,加速城镇化建设,使之成为新的城镇市民。对城市资本投资农业的,同样允许流回农村,这样既增加农业的实际投入量,又减轻了对农业投入的压力。建立新型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劳动生产关系,逐步改变农民与农民的生产关系,刺激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

作者: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干部 (田雨露),男,45岁,,现任职务: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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