镣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李素琴 河南省农业经济学会一 孳 主办现代化力量。。 二二 根据市场资源配置为主、 引导为辅的原则,筛选新型农业 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全过程是与市场衔 接的,所以培育的重点是以提升农民 专业合作社的质量为契机,带动家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 的推动者与践行者。对河南省而言,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为了解决农 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业劳动 力结构性矛盾以及农业后继无人的问 题,形成与建设新型农业现代化相适 应的农村经营机制,进而筑牢农 业基础,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有力支撑。因此,在培育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依据一 定的理念,坚持一定的原则,把握一 定的标准 。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 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经营体系是指以提高农业资 源配置效率为前提的多元化农业生产 组织运行方式的系统集成。其内容包 括农业生产主体的构成、农业生产主 体内部组织过程中的农业生产方式以 及农业内部生产主体之间的组织运行 方式。农业生产组织运行方式强调农 业生产主体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组织 (即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以及主体与 主体的衔接。其中,农业生产主体生 产经营过程的内部组织以追求资源优 化配置为目标,以市场化手段实施农 业生产主体与主体的衔接。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关键在 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的是为 了实现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系统集 成。 国家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 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培育的原贝0, 就是要适合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提高农业现代化和水平,在保证农民 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培育。在培育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的素质是至 关重要的,因此提出利用筛选的原则 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筛选中 要分层筛选、逐级过渡,以储蓄农业 经营主体的经营者 1、在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者的筛 选上,曾经担任过乡镇或村级干部且 成为农业专业大户户主和农民专业合 作社经营者,应该为筛选人选的第一 梯队。因为这些人扎根于农村,具有 较好的地缘关系,较当地普通农民在 技术推广、市场拓展、品牌营销、组 织农民等方面有着较强的能力和威 信,容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 营者。 2、筛选“投资农业的企业家”“返 乡务农的农民工”“基层创业的大学 生 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 因为他们在农业资金的投入以及农业 市场发展变化的应对、农业生产的现 代化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势。特别要 引导和鼓励曾在农村锻炼已具备一定 农业管理经验的的大学生成为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要以高薪来吸引他们, 加大对他们的社会保障补贴,鼓励大 学生村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创业 和就业,消除他们在农村创业的困惑 和迷茫。这样可以消除河南“要素禀 赋逆转”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3、鼓励农学院、农商学院、农 业职业教育以及科研院所的专家承包 农村流转的土地,这一举措可以达到 几个效应:首先,农业经营主体经营 者的素质可以得到快速提升和改善, 缓解或解决农商人才和农场营运人才 严重匮乏的局面。其次,有望保证土 地的科学耕种,可以快速达到农业科 技与农业生产的直接结合。第三,可 以实现农业生产与农业管理的有效结 合,消除农业科技下乡传播的障碍, 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体现经济发展规律,反对 的强制行为 以市场资源配置为主、引导 为辅为原则,来筛选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体现经济发展规律。因为现代农 经营,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来提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企业管理 能力,实行主体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在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 前提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河南是我国粮食生产核心区之 ,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有着重 要的地位。从2007年到2013年粮食 产量是逐年增加的。粮食总产量在 2013年增加到5713.7万t。但是,当 前,河南农业发展面临谁来种粮、怎 样种粮、粮食安全等较为严峻的问题。 作为粮食核心区的河南,应该以培育 种粮大户以及家庭农场来保证粮食生 产安全。 (一)培养种粮大户并对种粮大 户进行支持和倾斜 首先,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向种 粮大户倾斜,并解决种粮大户流转中 的障碍,保证种粮大户经营规模的实 现。可借鉴“松江模式”以补贴作为 土地流转发展的动力。此外,应严防 出现“骗子农民孙庆广租地千亩种早 稻的事例 的发生。其次,借鉴德国 农地交易的方法,严禁农用耕地的产 权转让方向及经营方向的变更。农场 主之间的土地交易,只有买卖双方的 用途相同,双方才可商订交易,并要 报批准。出租价格要与土地价值 相符。要对土地出租合同执行情 况进行定期检查,重点要检查的是租 地用途是否遭到了改变、是否出现转 租等情况,如果发现有承租人未经批 准转租,或者改变农地用途的现象, 要求当事人双方立即解除合同。这样 可以避免因操作上不规范而导致一些 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农业用途改变, 进而影响河南粮食核心区的建设以及 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大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 由于种植粮食的收益较低,因此, 只有加大对种粮大户以及普通农户种 河南农业2015年第2期(上) 黢 粮的补贴力度,才能确保粮食生产的 安全。在补贴上尽量做到几个结合。 国家和各级地方在支农、惠农和 农资综合直补上,应该将农机补贴与 种植面积挂钩,农资补贴与卖给或交 售国家的粮食数量或优质粮生产相结 合来进行补贴,采取物化补贴或技物 结合,粮食补贴资金要与良种推广应 用相结合,真正把粮食直补资金用于 粮食生产,以便种粮大户引进新品种、 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农艺,提高粮食 的生产能力。 (三)成立粮食合作社,带动家 庭农场发展 组建粮食合作社,延长粮食产品 的价值链。引导分散的农户以及种粮 大户根据产业链、产品和品牌组建专 业合作社,按照“统一农资供应、统 一标准化生产、统一质量标准、统一 品牌包装、统一市场营销、统一技术 和培训旧艮务”的“六统一”原则,开 展生产和经营。一方面,使社员有望 分享到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 另一方面,能使粮食的生产以及科技 的推厂得以有效的实施。 (四)加强种粮的科技服务及配 套设施,保证粮食生产的持续发展 河南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以及种粮 土地的有限性,要求种粮大户必须科 学用地、科学管理,防止过度使用化 肥和农药,消除种粮大户因趋利的动 机造成土地的板结,影响农业的可持 续发展。此外,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 季节性强、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故 成熟肘快收抢收是保证农民获得较大 收益的一个重要因素,收割后粮食的 存储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益,因此 国家应加大粮食烘干设备的投入,保 证粮食及时入库,让农民种粮无忧, 保障粮食安全。同时拓宽农产品的多 种销售渠道,以保证农民收益的提高。 三、依据不同区域特色经济 发展,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 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别与 比例,因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以及土 地的自然状况不同,各市、县之间也 有一定的差异。因此,要突出区域经 济发展特色,构建适宜的农村经营组 织。河南驻马店的做法值得借鉴。如 驻马店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坚持农 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三位一体发展为抓手,通过引导、 河南农业2015年第2期(上) 资金扶持、项目支撑、示范带动,助 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 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提升标准 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以家 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 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为骨干,以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 型农业经营体系。驻马店市围绕都市 生态农业来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在“一 中心五组团”周边,以特色种植业、 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农产品加 工和流通业为主体,构建“高效精品 种植、乡村旅游服务、生态休闲观光” 三大产业板块,大力发展集农业生产、 观光、休闲度假、农事体验于一体的 都市生态农业。加快乡村旅游基础设 施建设,着力打造中心城市组团半d\ 时交通圈。尉氏县以农业龙头企业以 及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来推进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的发展,以种粮大户的发展 来带动家庭农场的发展,这也是培育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错的选择。 四、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 务组织,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软约束问题 未来河南乃至全国在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的发展中,都将面临人才资源 约束以及软环境的约束,因此应加强 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发展性农业 保险,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 设,建立制度,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发展法律环境、金融资本以及保险 制度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发展各类农业社会化 服务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立按产业分类的农产品流 通体系。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 业化对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提出了更高要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的发展过程,就是培育农业生产 市场化、国际化、企业化的过程。 由于农产品数量大、易腐烂、附 加值低,对物流设施的要求不同于一 般工业品,因此应因地制宜,针对不 同产品的生产、仓储和流通特性,建 立按产业分类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2、创建市场环境交易平台,大 力促进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的产销有 效对接。随着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联 动性的增强,规避和控制国际农产品 市场波动对我国农产品市场产生风险 的任务已提上日程,因此在管理农业 生产的同时,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级农 业网络媒体,加强供求信息发布,建 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网络促销平台; 强化应急促销,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实现产品的顺畅销售;其次,应大 力创新流通方式,特别是应探索扩大 农产品网上交易规模,着力解决制约 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产品标准化 程度低、物流半径受、交易体系 不健全等问题。大力发展各类农业社 会化服务主体,使完善的农业社会化 服务体系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 撑和保障。 (二)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一 定的支持和法律保证来推进,因 此要求出台如何有效实施土地流 转、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等 方面的措施,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 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重点是出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认同的解 决融资难问题,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融资成本,加强对农业补贴资金的 管理,真正发挥农业补贴资金的效用, 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升农业现 代化水平。 (三)加大农业管理的培训以及 专业技能的培训l,为农业生产提供可 储蓄劳动力 农业产业化的大力推进需要良种 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 护、产品营销等人才以及农机、农资、 供销、工商、税务、金融等专业经济 技术部门的人才,而河南的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经营者的素质以及从事农业 生产的劳动者的素质与现代农业所要 求的职业农民的素质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只有大力培训I农业机械工人、 农业管理人员以及农业科技队伍,才 有可能提供现代化农业生产与经营的 后备力量。考虑到我国农业生产处于 一个转轨阶段,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劳 动力的需求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随 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可以拥有的劳 动力却很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雇 工成本将会进一步增加,要解决劳动 力供需的矛盾,应出台一些具体 措施,比如调整农村计划生育等, 为农业生产提供可储蓄劳动力。 注:此论文为河南省招标课 题: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 (2013B06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