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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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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核算办法

一、目的

为统一规范公司薪资计算,规范核算办法;按照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及时有效的核算员工工资。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工资的核算; 三、工资发放管理

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员工每月出勤情况及奖惩情况为依据,结合人力资源部的考勤情况,核算工资,并制作工资明细表,作为工资发放凭据。 2、工资发放采取银行打卡制。

3、工资实际发放一律保留至元,四舍五入。

4、按照国家税法,扣除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税代扣按国家及本地相关法规要求核算,属公司代缴代扣部分; 5、 工资明细表制作流程: (1)正确填写员工姓名;

(2)根据总经办审批的工资标准正确核算员工当月工资;

(3)根据各项审批表,核算相应的款项,如:入职、离职、转正、调级调薪、事假、旷工、行政罚款等;

6、员工每月除休假外,请事假1天及以上将不再享受公司福利性假期(公休假)。 7、关于员工调休规定:灵丘县辖区外员工休假一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10天(灵丘县辖区内员工不超过8天),如超过10天(8天),将以实际出勤进行工资核算; 四、工资项目构成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经理津帖组成。 五、工资计算公式

1、入职、离职员工工资计算方法为:

当月工资=员工工资÷30×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2、计薪天数=应出勤天数+公司福利性假期天数(公休假) 3、除公司福利性假期天数外请假的:

当月工资=员工工资÷30×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六、工资核算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按总经办签字审批日起执行新岗位标准薪资。

2、关于员工旷工工资扣款核算,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员工旷工1天,扣款500元;当月累计3天,给予辞退处理。

3、公司以月度为周期核算员工工资,公司每月2日发放上上月工资。例:3月2日发放1月份薪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适度延期或提前发放)。

4、如所发工资与事实不符,先签字领取,事后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处理,遵循偿退短补原则。

5、新入职员工实际出勤满25天,工资按整月进行核算。 七、特别说明

例:灵丘县辖区外某员工2017年1月公休了6天,薪资标准3000元(基本工资2000+岗位工资500+绩效工资500):

1.他本月请事假1天,实际出勤23天,他的当月工资为: 3000÷30×23=2300元

2.他本月15日离职,实际出勤9天,他的当月工资为: 3000÷30×9=900元

人力资源部 2017年2月24日

关于加班费用备选方案

方案一:

员工公休假可以累计,当月公休不调休的员工也可以计为加班,加班费用计算方式: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

方案二: 当月出勤天数满自然月天数的员工,公休假按加班计算: 工资为5000元(含)以下的员工,加班费共计600元;

工资为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之间的员工,加班费共计1000元; 工资为10000元以上的员工,加班费共计1200元。

对于不享受加班补助预选方案: 方案一: 职位限定:: 部门经理级不享受加班费补助。 方案二: 工资限定: 工资 5000(含)元以上的员工不参与加班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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